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》(桂人社发〔2017〕80号)要求,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。
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:
(一)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(含15年)的,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80%发放。
(二)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,在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80%的基础上,每超过1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,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。调整后,我市失业保险金最低为每月1120元,最高为每月1386元。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nmmfb.com/xinwen/158448.html
人
然而,中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现在却被地方和行业的管理机构操控,在这些管理机构的背后都有着一位或几位具有绝对权威的“大老板”,当地方或行业急需用钱时,他们会不会“情...[查看全文]
“社保居然还可以给我们折成现钱?而且折了现钱后还迟迟不给我们。”4月21日,市民张先生来到快报接待室向记者抱怨道,张先生说,他于2012年7月份到芝罘区昊天食品经营...[查看全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