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人贩子必须严惩,买主也须追究刑事责任。对受害人应当救助,不能纵容拐卖、同情买主。”“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”。
———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昨天就网友的关注表态
一篇两年前的《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》的报道,28日再次引爆网络话题,同时让生活在河北省曲阳县太行山深处的“临时代课教师”郜艳敏再次被外界关注。报道中凸显的郜艳敏“因为一份本能的大爱,她饱经苦难的生命像美丽的山花绽放”的主题,在网络上引发争议。
被拐卖后
成山村女教师
郜艳敏很瘦小,身高只有1.5米左右。每次受访,她都要讲述一遍自己的屈辱经历。1994年端午节前夕,在河北打工的郜艳敏在石家庄火车站买回家的车票时,被两个以“招工”为名的妇女骗走。郜艳敏被转手卖给3名人贩子,然后以2700元的价格,卖给了曲阳县下岸村一个大她6岁的男人。被拐卖后,郜艳敏从未停止过对命运的抗争。一次她逃跑后,被丈夫追上暴打一顿。3次寻死未成后,她只得在恐惧中熬日子。
而此时,远在河南襄城县双庙乡老家的母亲已经为她哭瞎了双眼,40多岁的父亲在她失踪后头发变白。一年后,家人找到了她,劝她认命,因为她现在回家也无法找到好的对象。
被拐女的身份是贴在她身上的一张永远无法撕去的耻辱牌,郜艳敏就将自己封闭起来。后来有了女儿、儿子,伤痛渐渐平复。
2000年,下岸村小学要合并到辉岭中心小学,孩子们要翻山越岭7里路去上学。高年级的学生不怕,低年级的学生怎么办?辉岭中心小学决定在下岸村设一个教学点,于是校长找到了郜艳敏这位全村唯一的初中生。
刚开始,下岸村的教学点设在村外一间用石头垒成的屋子里,四面透风。冬天来了,郜艳敏就把孩子们叫到自家炕上上课。她动员那些辍学的学生回到教室。哪位学生没钱买书,她就自己掏钱。而郜艳敏的报酬是每年2000元。不到200元的月工资先是每月一发,后来两个月一发,从2004年开始,变成了一年一发。
因暴露“家丑”
差点被辞退
2006年5月,郜艳敏的事迹被当地媒体报道后,引起巨大反响,2007年1月,郜艳敏获得“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”。2009年,其经历被改编成电影《嫁给大山的女人》。
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后,郜艳敏却感到了重重压力。当地媒体报道,因郜艳敏当临时教师的经历,以及适龄孩子辍学、教育投入不足等问题,暴露了当地教育管理部门的种种漏洞,曲阳县有关方面为遮“家丑”,决定取消下岸村教学点,辞退郜老师。后来,在舆论的压力下,曲阳教育局有关领导表示:尊重现实,下岸教学点暂不取消,郜艳敏老师继续留任。
镇里全面接收
外界捐赠
当时,许多人开始给郜艳敏及下岸村小学捐款、捐物。郜艳敏家里十分简陋,没有像样的家具,丈夫体弱多病。公公的脑血栓说犯就犯,婆婆每到冬天就气管炎发作,下不来炕。她娘家的境况也好不到哪儿去,母亲已经去世,父亲患了胃病、脑血栓和老年痴呆症,一个弟弟在外地打工。尽管郜艳敏需要钱,但她将1.2万元捐款发到了下岸村40多名穷孩子手中,捐给她本人的9000多元钱她也分文没动。
但也有人不相信她,2006年6月,镇里出面成立了救助基金会,全面接收外界捐赠。镇里的解释是,让这些善款得到合理的配置,使全镇更多的苦孩子得到救助。村里人却不这样认为:“镇里全面接收外界捐赠,这是对郜老师的不信任。”
一位美籍华人给郜艳敏寄来了250美元,信上告诉郜艳敏:“这笔钱是给你的,你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支配。”镇里要求把这笔钱放进镇里的救助基金会。村干部和郜艳敏希望这笔钱用来给村里修路,但一直也没有取。
“人贩子必须严惩,买主也须追究刑事责任。对受害人应当救助,不能纵容拐卖、同情买主。”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昨天就网友的关注表态说,并称“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”。
郜艳敏2 9日向南都记者证实,自己仍是曲阳县下岸村的“临时代课教师”。提到网友的议论,郜艳敏不愿意过多回应,只是称“平时不怎么上网”、“谢谢大家的关心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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